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國務院綜合監督食品、保健品、化粧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藥品監管的直屬機構, 負責對藥品(包括中藥材、中藥飲片、中成藥、化學原料藥及其製劑、抗生素、生化藥品、生物製品、診斷藥品、放射性藥品、藥品、毒 性藥品、精神藥品、醫療器械、衛生材料、醫藥包裝材料等)的研究、生産、流通、使用進行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;負責食品、保健品、化粧 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、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事故查處;負責保健品的審批。其主要職責是:
(一)組織有關部門起草食品、保健品、化粧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、行政法規;組織有關部門制定食品 、保健品、化粧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政策、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。
(二)依法行使食品、保健品、化粧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職責,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承擔的食品、保健品 、化粧品安全監督工作。
(三)依法組織開展對食品、保健品、化粧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處;根據國務院授權,組織協調開展全國 食品、保健品、化粧品安全的專項執法監督活動;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、保健品、化粧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。
(四)綜合協調食品、保健品、化粧品安全的檢測和評價工作;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食品、保健品、化粧品 安全監管資訊發佈辦法並監督實施,綜合有關部門的食品、保健品、化粧品安全資訊並定期向社會發佈。
(六)起草醫療器械管理的法律、行政法規並監督實施;負責醫療器械産品註冊和監督管理;起草有關國 家標準,擬訂和修訂醫療器械産品行業標準、生産品質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。
(七)註冊藥品,擬訂、修訂和頒布國家藥品標準;擬訂保健品市場準入標準,負責保健品的審批工作; 制定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,建立和完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制度,負責藥品再評價、淘汰藥品的審核和制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工作 。
(九)監督生産、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藥品、醫療器械品質,定期發佈國家藥品、醫療器械品質公報; 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藥品、醫療器械等違法行為。
(十三)開展藥品監督管理和食品、保健品、化粧品安全管理有關的政府間、國際組織間的交流與合作。
上一篇: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下一篇:美食相关食品资讯_食品伙伴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