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常生活中,食物是我们必不可少的一部分,它们能提供所必需的营养和能量。然而,某些动物或者植物性食物中可能含有毒素,误食或加工不当导致的食物中毒时有发生。今天,省疾控发布了相关提醒。
我国已鉴定的蘑菇中可食用的近 300 种,有毒的约 100种。毒蘑菇中毒事件时有发生,以家庭散发为主。提醒大家,不要自行采摘食用野生蘑菇。如不慎误食有毒蘑菇,应及时采取催吐、洗胃、导泻等有效措施,及时就医。
氰苷类化合物存在于多种植物(特别是木薯的块根、苦杏仁、苦桃仁等果仁)中。其水解产生的氰氢酸有剧毒。加强宣传教育,不可直接食用各种苦味果仁和木薯。若食用上述果仁,必须用清水充分浸泡,再敞锅蒸煮,使氢氰酸挥发掉。食用木薯前去皮,加水浸泡 3 天以上,再敞锅蒸煮,熟后再置清水中浸泡 40 小时。
马铃薯又称“土豆”“洋山芋”,其毒性成分龙葵素可引起溶血,并对运动中枢、呼吸中枢有麻痹作用。龙葵素在成熟的马铃薯中含量很少,在未成熟或发芽的马铃薯中则明显增多。因此大量食用未成熟或发芽马铃薯可引起急性中毒。避免食用未成熟(青紫皮)以及发芽的马铃薯。
鲜黄花菜中含有秋水仙碱,经肠道吸收后可转变为二秋水仙碱(有毒),引起食物中毒。食用鲜黄花菜应用水浸泡或用开水浸烫后弃水,炒煮食用。四季豆又称菜豆、豆角、梅豆角等。生四季豆中含皂苷和血细胞凝集素,对消化道有极强刺激性,并对红细胞有溶解或凝集作用。食用未煮熟的四季豆后会引起中毒。烹调时,充分加热,彻底炒熟,直至外观失去原有的生绿色,就可以破坏其毒素。
鲜美的贝类是人们喜爱的海鲜食物,但织纹螺等可含有毒性物质,容易引发食物中毒。贝类食物中毒与其水域中藻类大量繁殖相关。有毒藻类产生的毒素被贝类富集,贝肉经食用后释放毒素,产生毒性作用。为了防止贝类食物中毒,在海藻大量繁殖期及出现赤潮时,应禁止采集、出售和食用贝类。另外贝类毒素主要积聚于内脏,食用时注意去除,可减少中毒的可能性。
豆浆的安全隐患在于它所特有的“假沸”现象(当豆浆加热至80℃左右时,黄豆里的皂素会受热膨胀,产生很多泡沫)。饮用这种豆浆即会引起中毒,通常在食用0.5~1小时后发病,主要还是出现胃肠炎症状。煮豆浆时,出现“假沸”后还应继续加热,直至 100℃,没有泡沫为止,然后再用小火煮 10 分钟左右。这样才能有效滤除皂素等有毒成分,才可以放心饮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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